说到彩礼,大家应该都不会太陌生吧,彩礼可以说是我国传统的婚嫁习俗,一般是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彩礼的数量一般由双方自行商定,当然,不同地区彩礼的数量也是不一样的。最近小编就发现有很多的小伙伴咨询彩礼的问题,如果你不太了解的话,也可以来看看小编,下面这篇文章哦,下面小编会问你的介绍林彩礼一般给多少钱,以及桂林彩礼有什么讲究,如果你对本期的内容感兴趣,那就赶快来和小编去看看吧,相信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答案的哟。
一、广西桂林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厢情愿、终身已定。
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桂林有钱人家预计10~15万左右吧,也有些5万的,看人而已,农村的可能低点3万左右,只要2人相爱基本都可以,量力而行,毕竟结婚不是为了钱,是生活在一起。
二、彩礼如何定性
(一)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于一般的礼节性赠与。
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给付彩礼一方与接受彩礼一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已经明确。若不是为缔结婚姻,男方是不会赠与如此数额较大的财物的。所以,一旦发生婚约解除的情形,发生财物纠纷,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单纯的赠与行为处理。
(二)将缔结婚姻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符合民法规定,符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以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决定其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愿赠与彩礼的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把缔结婚姻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该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这里附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婚姻的缔结,这直接决定赠与行为的生效或失效。
三、彩礼有什么讲究
古代的婚礼,若是男女双方同意了婚事,男方会向女方赠送结婚彩礼作为聘礼,这是彩礼的最初来源。男方给予女方彩礼是向女方表明自己的心意,也是想要求娶女方的决心。赠送彩礼给女方,同样也是向女方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将自己的妻子养大成人。因此,彩礼的本意是感谢和决心。
彩礼一般是在男方给女方下聘时给予女方,如果双方举行订婚宴,那么在订婚宴上将彩礼给予女方。如果没有订婚宴,那么在婚礼当天或者前一天给予女方。
彩礼的金额一般是吉利数字,常用的是6、8。
下聘时除了彩礼之外,男方还会给女方三金或者五金。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桂林彩礼的一些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小编觉得彩礼的多少并不重要,既然两个人决定在一起,那么好好生活,好好过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好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那就赶快去看看吧,相信那里会有你想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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