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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平均工资2021 桂林市 2021年 薪资水平报告

2021-03-12

根据平均工资的定义,我们知道平均工资在一定程度可以反映一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总体工资的水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他还可以反映改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的社会生产力度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所以,每个地区每隔一定时间都会统计计算该地区的平均工资,以此来判断该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是否符合相关政府所期望的。而且由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以及各个地区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在平均工资方面,每个地区都是不同的。那么,桂林平均工资收入多少呢?

一、桂林平均工资2021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桂林市2021年的平均工资暂未公布,我们以往年的数据作为参考。

市统计局发布了去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情况。据统计,2018年,桂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9299元,比2017年增加7172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2017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3226元,同比增长11.5%。

分地区来看,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有7个,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10个;其中,增速最快的是荔浦市,同比增长26%。收入最高的是临桂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76872元。分行业门类来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0242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92046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2689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48倍、1.33倍和1.1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8681元,住宿和餐饮业39419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6353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5.4%、56.9%和66.9%。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5:1。

市统计局相关人士介绍,所谓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本次统计的是这些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较快增长,也直接反映出2018年桂林经济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在采访中听到一些市民反映,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与平均工资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会不会拖了后腿。对于这一情况,记者从统计部门了解到,平均工资的计算采用下列公式: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而工资总额则是指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大家平时领的工资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社会保险后的实际收入,因此,即使本人的工资总额与平均工资持平,实际工资也会与平均工资存在一定差距。

接下来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桂林的一些高薪工作吧。

二、桂林市 2021年 薪资水平报告

本报告基于 8872 份样本数据分析得出。

平均工资 ¥3053

(一)工资分布比例

2K以下:21.5%

2K-3K:41.3%

3K-4.5K14.7%

4.5K-6K11.3%

6K-8K6.0%

8K-10K1.7%

10K-15K2.3%

15K-20K0.6%

(二)桂林市岗位工资排名

岗位 平均工资

1.销售经理 ¥ 4271

2.业务经理 ¥ 4011

3.销售代表 ¥ 3211

4.业务员 ¥ 3057

5.平面设计师 ¥ 2822

6.会计 ¥ 2633

7人事专员 ¥ 2522

8..文员 ¥ 2302

9.办公室文员 ¥ 2236

10.收银员 ¥ 2044

(三)桂林市行业工资排名

行业 平均工

1.家居  ¥ 24999

2.房地产  ¥ 7232

3.贸易  ¥ 4999

4.医院  ¥ 4824

5.投资  ¥ 4412

6.建筑  ¥ 408

7.保险  ¥ 3787

8培训  ¥ 3418

9.美容  ¥ 3398

10.网络  ¥ 3252

三、桂林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我国劳动法规体系中对劳动者正常工作情况下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的保障性规定,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019年桂林最低工资标准最新一览表

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广西第12次调整。调整后,桂林市城区由原来的1400元/月增至1680元/月,每月增加了280元,增长幅度达到20%。桂林市辖各县、自治县由原来的1000元/月增至1300元/月,每月增加了300元,增长幅度达到30%。

据介绍,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直接影响到劳动者薪酬和待遇的增长。

一涨—— 失业保险金涨得多。

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档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70%提高到80%。2018年1月1日以前,按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1400元/月×70%=980元;2018年2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1680元/月×80%=1344元。符合条件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待遇明显提高。

二涨—— 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跟着涨。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照规定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也相应提高。

三涨——试用期工资跟着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按照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

四涨——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上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歇业、停产等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由于对旅游业的重视以及国家相关政府为了桂林旅游景点的宣传,桂林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在不断提高。那么这意味着桂林整体经济收入都在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工作的福利待遇也在不断提高。所以,无论在桂林工作还是在桂林工作,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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