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甲天下”相信大家一提起桂林这座城市,都会想起这句话。桂林市作为广西著名的旅游城市,有着美丽的山水风光,可口的佳肴美食。因此有很大一部分人都希望能在桂林这座美丽的城市工作。而在寻找工作时,很多人也渴望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稳定的工作也是对自己生活的一种保障。那么,如果能够在桂林国土局工作的话,薪资待遇怎么样呢,桂林的薪资待遇怎么样呢、桂林这座城市好吗。今天,小编整理了有关桂林国土局薪资以及桂林市薪资待遇、桂林这座城市怎么样的相关内容。接下来,就请大家一起来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桂林国土局薪资
叠彩区桂林市国土局叠彩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地址是桂林叠彩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山北路39-1号,您可以乘坐以下公交线路3路、99路、旅游观光一号线、301路、22路、18路、1路、20路环线、30路、203路、36路、2路、53路、301路B线等。来叠彩区桂林市国土局叠彩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途径的车站有凤北路口(红十字妇女儿童医院)、翊武路、芦笛路、风北路口、铁佛路、东镇路、叠彩山、凤北路口、西清湖等。
二、桂林薪资待遇
桂林市城区由原来的1400元/月增至1680元/月,每月增加了280元,增长幅度达到20%。桂林市辖各县、自治县由原来的1000元/月增至1300元/月,每月增加了300元,增长幅度达到30%。
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档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70%提高到80%。2018年1月1日以前,按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1400元/月×70%=980元;2018年2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1680元/月×80%=1344元。符合条件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待遇明显提高。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照规定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也相应提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按照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
三、桂林怎么样
桂林历史悠久。根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经考证,甑皮岩人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距今约一万年。
夏商周时期,这里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
桂林分布图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
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民国时属广西省。
1914年改名桂林县,1940年始设桂林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
根据上文对桂林国土局薪资以及桂林薪资待遇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桂林国土局薪资以及广西桂林薪资待遇、桂林这座城市怎么样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对于想在桂林市国土局工作的人来说,桂林市国土局工作比较稳定,桂林这座城市的薪资待遇也不错。总的来说,如果你想在桂林国土局工作,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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