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这短短的八个字,就包含了我们人生当中的三件大事。那围绕着这三件大事,小编想就孩子这一见大事来跟大家伙讲讲相关的信息。比如说,一部分的新生儿父母,可能不太了解在生育孩子之前,还需要办理一个准生证。所以如果要办理一个准生证的话,在广西桂林这一个城市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这些方面的信息大家伙了解吗?想要知道吗?而如果有想要了解这方面的信息的朋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一看详细的信息吧!
一、桂林准生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桂林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二)其他相关证件:
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可)。
(三)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一份。
三、桂林二胎怎么办准生证
1、领取材料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提交材料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若有单位的,应先交予单位审查,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并由村(居)委会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送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批,审批完毕后上报备案。
3、审核材料
符合生育规定并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4、登记办理
经审批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携带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办理登记手续。
那这些就是关于在桂林这边生育第一胎以及第二胎子女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关证明了。而一般的,在新生儿出生之后,也需要为其上户口。那么在桂林这边,桂林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呢?对于这一方面还不太了解的父母,你可以继续关注小编推送的文章,之后会有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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