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13日,设立秀峰区(县级)。秀峰区人民政府驻榕荫路2号,下辖18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993年区人民政府驻地迁至西凤路1号。 1996年12月18日,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桂林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答槐归秀峰区管辖。秀峰区人民政府驻晌举雀宴早西凤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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