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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临桂民政局结婚有哪些政策

2016-03-09

结婚男女皆为中国内地居民,只要其中一人有桂林市户口,就可以到桂林市民政局各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1)结婚两人的户口簿(其差启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应注明“离婚”或“丧偶”)。
(2)两人的居民身份证;(注: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虚高如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3)3张大2寸(60mm×40mm)双方当事人近期免冠正面合影彩色照片(红底)。
(4)须复印的证件(用A4纸):户口簿第一页、本人资料念携页、身份证正反面。 现在结婚政策都是法律规定,好像地域性的缺猛结婚法规是没有的,但是无论是在哪结婚(结婚到聚福园办婚礼更加的实惠和划算)都要带好下面这些证件: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伏仔桥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戚宴。
并且还要走完这些流程才可以办理结婚证: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RMB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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