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桂林市属于广西。
截至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卖乎、崇左市这14个地级市。
桂林市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地处湘桂走廊南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
地处东经109°36'50″—111°29'30″,北纬24°15'23″—26°23'30″,境域南北长236公里、东西宽189公里。
北部及东北部与湖南省交界,东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接壤,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及来宾市毗邻,西部及西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相接棚卖,
总面积2.77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866.36平方公里),占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面积的11.74%。
扩展资料:
桂林市的区划沿革
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县、临桂县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
1990年2月3日,撤销恭城县,设立恭城瑶族自治县。
1995年起资源县为自治县待遇县。
199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实施部分区中和悉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201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临桂县,设立桂林市临桂区;同意桂林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象山区五美路16号,搬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2018年8月17日,根据民政部的相关批复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通知》,
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人民政府驻荔浦镇滨江6号。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区划人口
参考资料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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