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桂林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职能介绍

2024-06-25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发[2009] 51号),设立桂林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宣传、保卫、机关后勤、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管理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牵头教育行政审批工作。 



      (二)政策法规规划科 



      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与政策调研;承担本级权限内的教育行政执法和教育行政复议和普法工作;研究贯彻教育政策、法规的重大问题,审查本局各职能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检查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情况;牵头组织和协调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牵头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 



      (三)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福利、职称改革、老干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指导全市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统筹教师招聘、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四)财务基建科 



      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直属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投资方案。审核直属学校建设规划;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基建项目和县区教育专项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计和全市中小学学年初综合统计工作;参与全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市辖区“三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协调征收及计划使用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结构、布局调整;负责在规定书目范围内对市、县(区)教学用书目录的 



   审核和校本教材、实验教材的实践工作;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学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 



   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布局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和调整,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乡镇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城市社区教育。 



    (七)教育督导科(桂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育督导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市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督导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对全市学前教育、“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和职业教育等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环境教育和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开展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管理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九)德育与汉语言文字工作科 



      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指导全市校外教育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与班主任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实施汉语言文字相关法规及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政治思想学习和党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出国(境)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十一)安全稳定工作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牵头组织直属单位领导任中、离任等审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纠正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承担信访工作。

文章地址: https://www.gl58.com/article/24023.html
相关阅读: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 gl58.com Inc.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