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卡申领使用有关问题解答
我市从2016年4月起启动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目前已发行应用30万多张,市本级还有一部分人员没有领到自己的社保卡,由于原“医保卡”向现“社保卡”过渡期截止2016年12月30日止。过渡期间没有领到或激活新社保卡的,到期后原“医保卡”将全部终止使用,统一使用新的社保卡。现来电咨询人员较多,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哪些人可以申领社保卡?在哪申领?
答: 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办理社保卡。目前尚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可去任一合作银行网点(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行、交通银行、桂林银行、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查询领取。如没制卡信息的参保人,可持一寸白底彩照和身份证在银行网点免费申办。(未成年人暂不办卡)
二、问:领取到的社保卡卡面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有误,应当如何处理?
答: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依仁路24号)核实、更正基本信息后,重新免费制卡。
三、问:社保卡芯片损坏无法读取应当如何处理?
答:持卡人可在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提交补换卡申请,免费更换。
四、问:社保卡激活金融区24小时后,社保功能个人账户仍无法使用,应当如何处理?
答:1、如参保人有重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市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依仁路24号)进行多号合并即可。
2、如遇合作银行上传数据出现网络故障,导致社保区无法激活,参保人可持在银行激活的回执,到市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依仁路24号)手动激活社保功能。
五、问:如果在其他城市已领取社保卡,目前在桂林参保,如何处理?
答:广西区内其他地市已办理社保卡的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市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依仁路24号)进行卡关系转移并激活。广西区外的则需重新申办社保卡。
六、问:持卡人无行为能力亲自前往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如何处理?
答:代理人可在发卡银行网点领取《非持卡人本人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业务申请单》,按要求填表盖章后,即可激活社保卡。
七、如遇社保卡的其他未列举问题,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依仁路24号)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773-3555123
文章地址: https://www.gl58.com/article/24075.html本网站所有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 gl58.com Inc.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