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市办发〔2019〕19号)
(二)《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及《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版)所述第一至第六类人才;
(二)无法对应《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但确为用人单位所需,在关键岗位、重要职位为我市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时间
每年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度发布通知为准。
四、申请材料
(一)《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四)引进方式佐证材料:
1.全职引进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入编证明材料;
(2)税务机关出具的在桂林缴纳个税的凭证;
(3)未在本市缴纳社保,提供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异地参保证明或每月工资转账的银行记录凭证。
2.柔性引进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2)引进单位已支付薪酬的证明材料或人才为引进单位服务的有效凭证。
3.自主创业
(1)公司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材料;
(2)所创办企业在我市近一年依法纳税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或企业报税凭证;
(3)业务开展相关材料;
(4)主要团队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以及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名单。
(五)符合《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述一至六类人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与第一至六类人才水平相当的佐证材料。
注: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年度发布的认定申报通知为准。
五、受理部门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73-2822906;邮箱:rcfwgfb@guilin.gov.cn
六、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时限
每年申请截止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材料审核、组织评审、认定审定等办理时限根据当年度工作安排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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