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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养老保险的补缴方式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2024-10-07

桂林养老保险的补缴方式根据不同的参保身份有不同的途径,以下是常见的情况: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补缴对象及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凡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依法进行补缴。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得以在职时漏缴、少缴为由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不得重新计算待遇。

补缴所需材料:

职工档案材料,用于证明职工的工作经历和劳动关系等信息。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补缴。

补缴具体办法:

补缴起始时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补缴职工在本单位参加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参保或未按时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固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早于 1991 年 11 月的,最早从 1991 年 11 月起补缴;劳动合同制工人最早从其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补缴。

补缴基数:职工以本人所欠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之月的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或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计算依据标准 300% 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足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或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计算依据标准 60% 的,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或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计算依据标准 60% 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补缴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时段确定,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年份有所不同。

滞纳金缴纳和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补缴所欠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一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月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基数,从欠缴月的次月 1 日起按日 0.5‰计算。滞纳金全额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

一般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跨年补缴。即只能补缴当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参保人员需要在当年的规定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例如,每年的 1 月 1 日到 12 月 25 日是本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可能会有阶段性的补缴政策调整。具体要以当地社保部门的通知和规定为准。

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时,建议提前咨询桂林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确保补缴手续的顺利进行。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社保咨询热线 12333 或者前往桂林市的社保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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