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内跨市转移社保关系需要根据不同的险种来进行
转移流程:
- 养老保险:
- 转出流程:
- 确认落实已停止在原参保地参保且无欠费。
-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原参保地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有养老保险手册的需出示手册)。
- 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给新参保地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并申请转入,后续由新参保地社保局与原参保地社保局对接办理。
- 转入流程:新参保地社保局收到原参保地社保局的相关信息和基金划转后,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 医疗保险:
- 转出流程:一般来说,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停止参保且无欠费后,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转入流程:
- 线下办理:参保人携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填写申请表等。
- 线上办理:参保人可登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或关注 “广西医保”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会与原参保地进行对接办理。
另外,广西区内社保转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相应规定,比如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两年、自治区内在两个及以上社保机构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在自治区流动就业的,其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不办理(距离退休年龄 2 年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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