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孩子未满十八岁可以办房产证。
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视为父母对其的赠与,并不需要专门或单独办理任何手续。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如果房产证写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在房产出售转让产权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没有伤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的,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孩子未满十八岁可以办房产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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