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签约的租房合同立即后悔!你今天刚刚手写了签名,但心中突然涌上一股后悔情绪,想要立刻撤销租房合同,会不会算作违约呢?在法律的视野里,签完合同不久就想解约显然是触碰了违约的边界。不过,别急,我们有办法。
能否不违约解除?
租房合同一旦两边签字盖章,它就变成了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这意味着,如果你想“食言”,那可不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是,你总有机会和出租方坐下来谈一谈,说不定能友好地解决问题,或者找到其它的补救方案。如果对方点头同意了,你就能避免那一大笔违约金。
万一谈判不顺利,情况就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来处理了。这意味着你可能得为自己的“变卦”买单,支付违约金。记住,这个“赔偿费”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再来说说合同到期的事。租期结束,你应该保证把房子和里面的东西原封不动地还回去。如果哪里出了点问题,设施受损或者丢失,那你就得按照市场价赔偿。幸运的是,如果你交了足够的押金,这个钱可以直接用来抵掉赔偿金额。当然,如果你没续约但还住在那儿,而且房子用着用着出了点状况,那么财务上的损失,也是需要你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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