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总是人生中的大事,尤其是对于已婚或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朋友们。经常有人问,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了爱人的名字,这房子算谁的?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你婚前买了房子,婚后决定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这本质上是在表明:这套房子,咱俩一人一半,共同拥有。但当真的到了要分家产的时候,别以为名字在上头,分起来就能平平分分。具体怎么分,得看咱们当初有没有约定,或者婚后双方为这个家庭做了多少贡献。
在我国法律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得很清楚:夫妻双方是可以自己商量好,婚后挣的钱、买的房都是咱俩的,还是各自的,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各自的。这得有书面的约定,嘴说无凭,纸上留字才是硬道理。要是当初没约定或者约定得含糊其辞,那法律也有相关规定来指导分配。
再来说说,如果是婚后买房,房产证上没写上太太的名字,要卖这房子行不行?这个得看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的所得,像工资啊、生意赚的钱啊,甚至遗产,这些大多数情况下都认作是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便是房产证上没写太太的名字,卖房子也得要太太点头,写个字。
不过要注意,如果是婚前就买好的房子,那就算是个人财产。但,一旦加上太太的名字,就默认为共同财产了。万一将来天不遂人愿,要分家产,这房子是婚前买的,又加了太太的名字,那分割时,法院会参考诸多因素,绝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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