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人生中的大事。但如果买家交钱拖拖拉拉,卖家心里可就急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卖家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有权利说“不玩了”的。
首先,如果买家没有按时付钱,卖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那这个“解约期”通常是多久呢?标准答案是三个月。不过,这个期限可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法律和合同都没说该怎么办,卖家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有权解除合同的那天起,有一整年的时间可以决定是否解约。
来,我们再详细说说。如果法律没明说,合同也没约定,卖家除了那一年的时间外,如果给买家发了一个催告,设置了一个“合理期限”,买家在这个期限内仍旧没履行义务,卖家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好,解除合同这件事情也不是说说而已,得正式通知买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卖家必须告诉买家:“我要解约了!”这样合同才能算是解除了。如果卖家在通知中说明了:“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付钱,我就解约”,那么到时间买家还是没付,合同就自动解除了。要是买家对此有异议,不服气,那么双方都可以去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相关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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