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有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如果认为物业的服务具有瑕疵或者服务态度不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而服务质量不佳且有瑕疵造成损失的,并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的,可以此来抗辩,拒交或少交物业费。但是无正当理由而聚拒缴小区物业费是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尚且达不到犯法的层面。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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