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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拆了赔不赔偿

2024-12-02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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