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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问题

2025-03-25

一、明确减免政策依据

地方性减免规则

根据桂林本地实践,房屋空置半年以上且经物业确认后,可申请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但需注意,广西目前未出台强制性减免文件,主要依赖业主与物业协商或参考其他省份政策执行。



合同条款优先

若前期物业合同或购房协议中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特殊约定(如特定比例优惠),需优先按合同执行。



二、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与证明

空置时间需连续6个月以上,并提供水电燃气零使用记录、房屋未装修证明等材料。

需向物业提交书面申请,明确空置状态并达成书面协议。

协商策略

参考其他省份政策(如江苏、湖南等地空置房减免30%-50%),作为协商依据。

若物业拒绝协商,可向当地住建部门、价格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特殊情况处理

开发商未交付的房屋

若房屋尚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如毛坯房),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



政策动态关注

广西发改委正修订物业收费指导意见,未来可能明确空置房减免标准,建议持续关注政策更新。



四、法律风险提示

若未与物业达成协议或未保留空置证据,可能需全额缴纳物业费,甚至面临诉讼风险。

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费用,遇此情况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文章地址: https://www.gl58.com/article/24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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