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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对公租房转租或空置行为的处罚规定

2025-04-03

一、违规行为认定

转租/转借:将公租房整体或部分转租他人牟利,或擅自让非申请人居住。

空置超6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因医疗、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

二、处罚措施(2025年强化版)

强制收回房屋

住房保障部门下发《限期腾退通知书》,15日内须搬离,拒不执行者由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处罚与追责

转租:追缴全部转租所得+按市场租金3倍罚款(2025年七星区案例:转租者被罚2.1万元)。

空置:按原租金标准2倍补缴空置期费用。

信用惩戒

违规行为纳入“广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公积金贷款及购房补贴。

刑事责任风险

伪造材料骗租并转租者,可能触犯《刑法》第266条诈骗罪(2024年临桂区1例判刑案例)。

三、举报与核查机制

智能监测:2025年桂林试点安装“公租房人脸识别门禁”,自动核验实际居住人。

举报奖励:查实后奖励举报人500-2000元(匿名渠道:“桂林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

申诉途径:违规认定后10日内可向桂林市住建局(0773-2823301)提交书面申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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