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租房承租家庭若发生以下行为,住房保障部门将依法收回房源,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一、必然收回房源的5类行为
转租/转借牟利
将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他人(含以“民宿短租”形式变相转租);
2025年新增“人脸识别门禁”监测,非登记人员连续居住超15天将触发预警。
长期空置
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超6个月(因重病、异地工作等需提前报备);
2024年临桂区通过水电数据核查收回32套空置房。
隐瞒资产或收入超标
购车超15万元、新增房产(含异地)、家庭月收入超7120元(2025年标准)未申报;
大数据系统自动比对社保、不动产、车辆登记等信息。
擅自改造或破坏房屋
未经批准拆改承重墙、私搭违建(如阳台扩建);
造成安全隐患的需赔偿损失(如2024年象山区案例赔偿2.3万元)。
骗取承租资格
伪造离婚证、虚假劳动合同等材料(2025年起纳入刑法第280条“伪造证件罪”追责)。
二、可能收回的3类行为(视情节处理)
欠租累计超6个月
非低保家庭欠租将启动司法程序,低保户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超1年。
违反小区管理
群租(人均面积<5㎡)、饲养禁养犬只、多次扰民被投诉且拒不整改。
户籍/社保断缴
非户籍承租人社保断缴超3个月且未补缴(重点企业员工宽限至6个月)。
三、2025年执法强化措施
信用惩戒:违规者列入“广西住房保障黑名单”,5年内禁止申请保障房及公积金贷款;
强制清退:法院执行周期缩短至20天(2024年平均需45天);
举报奖励:查实后奖励举报人500-2000元(通过“桂林住房保障”APP匿名举报)。
申诉渠道:收到《收回决定书》10日内可向桂林市住建局(0773-2823301)提交书面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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