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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含异地)

2025-04-18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含异地),综合各地政策整理如下:



一、起付标准

本地住院



一级及以下医院:100-200元(如徐州、芜湖、于都)

二级医院:400-500元(如桂林、芜湖、贵阳)

三级医院:600-1200元(如徐州、贵阳、肇庆)

多次住院:部分地区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如桂林第二次住院一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异地住院



备案或转诊:起付线通常为本地标准的1-1.5倍。例如:

贵阳跨省备案后三级医院1500元;

芜湖市外就医起付线为本地1.5倍,省外按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

未备案/未转诊:起付线更高,如贵阳跨省未备案三级医院1800元。

二、报销比例

本地住院



一级医院:80-90%(如徐州、芜湖、于都)

二级医院:70-80%(如桂林、重庆、肇庆)

三级医院:50-70%(如徐州三级医院60%,芜湖省属三级70%)。

异地住院



备案或转诊:

按本地比例下降5-10个百分点(如肇庆转诊降10%);

桂林转诊省外降10%。

未备案/未转诊:

贵阳跨省未备案三级医院报销50%;

于都未转诊报销40%。

三、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大病保险



起付线:1.3万元(低收入群体减半);

报销比例:60-65%(如徐州、于都);

封顶线:部分地区取消限额(如于都低收入群体)。

医疗救助



针对低收入人群,报销自付部分的50-100%(如特困人员全额救助)。

四、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降低(降10-30%);

部分特殊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年度内仅计算一次起付线;

年度报销限额通常为20-45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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