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桂林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界定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3号),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界定标准
毕业时间范围
毕业证书落款年度在 毕业当年及之后的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例如,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其应届生身份可延续至2025年。
工作经历限制
未落实过 编制内工作,即未在事业单位、公务员等编制岗位就业。但允许存在非编制内工作经历或社保缴纳记录。
档案与户籍要求
档案需保留在 原毕业学校、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转至用人单位。
二、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招聘:桂林市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空缺(除特殊资格要求外)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且明确应届生身份不限制社保和工作经历。
政策倾斜:应届生可优先享受就业补贴、创业支持等政策。
三、注意事项
非全日制学历排除
自考、成教、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即使在毕业当年也不视为应届生。
三方协议影响
签订三方协议后,即使未入职,通常不再认定为应届生。
基层项目人员
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后2年内,可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四、咨询与办理
咨询部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3-286629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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